驗資報告
驗資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2號-驗資》的規定,在實施審驗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驗單位的股東(投資者、合伙人、主管部門等)出資情況發表審驗意見的書面文件。 驗資報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標題;
(二)收件人;
(三)范圍段;
(四)意見段;
(五)說明段;
(六)附件;
(七)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
(八)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
(九)報告日期。
驗資報告的標題應當統一規范為“驗資報告”。
驗資報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冊會計師按照業務約定書的要求致送驗資報告的對象,一般是指驗資業務的委托人。驗資報告應當載明收件人的全稱。
驗資報告的范圍段應當說明審驗范圍、出資者和被審驗單位的責任、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審驗依據和已實施的主要審驗程序等。
驗資報告的意見段應當說明已審驗的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
對于變更驗資,注冊會計師僅對本次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發表審驗意見。
驗資報告的說明段應當說明驗資報告的用途、使用責任及注冊會計師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重要事項。
對于變更驗資,注冊會計師還應當在驗資報告說明段中說明對以前注冊資本實收情況審驗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及其審驗情況,并說明變更后的累計注冊資本實收金額。
如果在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確認方面與被審驗單位存在異議,且無法協商一致,注冊會計師應當在驗資報告說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關事項及其差異和理由。
驗資報告的附件應當包括已審驗的注冊資本實收情況明細表或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情況明細表和驗資事項說明等。
驗資報告應當由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驗資報告應當載明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和地址,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
驗資報告日期是指注冊會計師完成審驗工作的日期。
注冊會計師在審驗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拒絕出具驗資報告并解除業務約定:
(一)被審驗單位或出資者不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驗資資料的;
(二)被審驗單位或出資者對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的審驗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撓審驗的;
(三)被審驗單位或出資者堅持要求注冊會計師作不實證明的。
驗資報告具有法定證明效力,供被審驗單位申請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及據以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時使用。
驗資報告不應被視為對被審驗單位驗資報告日后資本保全、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等的保證。委托人、被審驗單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驗資報告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是汪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對被審計單位年度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一般包括標題、收件人、范圍段、意見段,簽章、會計師事務所地址和報告日期等基本內容。
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形成不同的審計意見,出具四種基本類型審計意見的審計報
(1)元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是指注冊會討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依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審查后確認:被審計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遵循了會計準則及有關規定;會計報表反映的內容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會計報表內容完整,表述清楚,元重要遺漏;報表項目的分類和編制方法符合規定要求,因而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元保留地表示滿意。元保留意見意味著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貫的,能滿足非特定多數利害關系人的共同需要。
(2)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反映就其整體而言是恰當的,但還存在著下述情況之一時,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個別重要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或個別重要會計報表項目的編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而且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因審討范圍受到局部限制,無法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取得應有的審計證據:個別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
(3)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是指與無保留意見相反。認為會計報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貫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存在下述情況)。時,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嚴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會計報表嚴重歪曲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情況,而且被審計單位拒絕進行調整。
(4)無法(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說明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無法發表意見。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由于審計范圍受到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的嚴重限制,不能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以致無法對會計報表整體反映發表審計意見時,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